北京社保返钱怎么计算?
我是在2018年7月办理退休手续,当时年龄46岁零5个月,视同缴费年限加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每月到账户上的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 由于是高龄补贴,还要乘以系数1.3; 举个例子,假设A先生退休时,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 A先生的个人账号里养老保险的余额为5万元。经过核算,A先生每月能得到的基础养老金数额=[5000×(1%+4%)]×1.3=750元; 个人账号里的余额每年都按1.5%的利率计息。
如果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较高,那么基础养老金的水平也会相对比较高。反之,则比较低。 过渡性养老金则是为了弥补过去企业和个人缴纳保费不缴费的情况而设置的,只有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才能享有。 计算方法同基础养老金,只是计算基数不一样,它是以每年的社平工资为依据计算的。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按月返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只有在发生相关保障项目时才会获得相关赔付。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在职职工一个年度内,累计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在发生医疗费用的时候,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设定了不同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其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一定比例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和个人按一定比例支付。
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按照在职职工的90%支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的部分,按照在职职工的100%支付。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退休人员按月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本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共同支付。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退休后按月终身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是不缴纳不享受,少缴短享受,其个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职工本人不需要缴纳,只要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在失业、工伤和生育后就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