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贷款的原因?
拖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借款人未按规定将月供款存入还款储蓄卡或存折,导致本人指定的扣款账户余额不足,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下同)扣款时无法足额扣款而违约;二是借款人还款储蓄卡遗失被盗用、预留扣款账户注销或还款存折损坏而未及时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错过扣款日而违约;三是失业下岗、生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借款人在短期内无法还款,被迫违约;四是借款人的月收入下降,导致还款能力下降,无法按月正常还款,被迫违约;五是出于本人意愿,恶意拖欠贷款,不还款或不及时全额还款。
上述行为违反了当事人所签订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担保合同》的约定,已经构成了合同违约,按合同约定借款人一旦超过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3个月仍未还款,就作为逾期、严重违约和恶意拖欠的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并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有关违约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对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严重的将终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其全部债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