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余额算不算利息?
对于您的这个问题,银行为什么会错?那是因为银行不知道您的这笔贷款是用于哪些用途! 银行在发放贷款的时候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借款用途证明(如购销合同、发票等),目的就是监控资金流向,确保贷款的合法使用。 但是现实情况是很多企业都是拿到钱以后去做其他的事情去了,并没有按着借款时所说的用途去实施交易。这样,银行的放款虽然能够到达企业的账户,但资金却并没有真正用来生产经营,这种情况就属于企业挪用贷款了,是违法的。 由于企业挪用贷款是要承担还款付息的责任,所以从表面上看,你贷款100万,年利率5%,贷款期限2年,到期应还本付息105万元;但由于你挪用了部分贷款,银行实际上收取了你的利息,你实际上只使用了95万元的贷款本金,所以每年你只要向银行支付47500元的利息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企业贷款后没有进行实际经营,而是将其套现取现或转走他行,属于企业以贷还贷,也是属于违规操作,这样不仅加重了企业负担,也使得银行的风险加大。 为了防止贷款被挪用,银行会在你签订借款合同时就会让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抵押物或者质押物。
如果您拖欠银行贷款,银行首先会对抵押物或者质押物进行处置,用来清偿贷款本息。如果没有可供处置的抵押物或者质押物,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您拖欠贷款,申请强制执行您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