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何转让股份?
如果是我,原因如下: 1、减少注册资本,这是最直接的原因了;比如我注册个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现在经营需要追加到500万,那么我就得从别人那里拿400万的现金出来,显然我不愿意,因为我要是拿了400万现金出来,我只要把其中的300万用来支付员工工资和租借场地费用等支出就差不多了,这样我还剩100万,而我增资只需要花200万(500万+400万),差额100万,我可以用于再发工资、再租借场地或者其他支出,这样可以让我少交一点税,而且账面上会看着比较好看一些,毕竟多出来的钱我用来发工资或其他支出了,而注册资本并没有增加,只不过这种支出在一开始成立的时候就已经做进去了而已;但是若我是直接增加注册资本,那我就是拿着400万的现金放在账上,虽然可以少交一点税,但看上去会很不好看;所以为了减少这种情况出现,就减资,减资后我就可以正常地拿400万的现金出来了。至于为什么要减少注册资本呢?比如说我想逃掉一部分税款,那么我把注册资本减半,然后拿一半的现金出来,虽然我的注册资本还是100万,但实际上我只有50万的资金,这样就避免了全额缴税的情况,另外还可以减少公司的负债率,因为公司要是实在还不了别人的钱可以把注册资本拿出来还给人家,反正注册资本也不是真的那么多。当然,减资是需要公告的,这个麻烦点就是工商或者税务可能会要求你提供财务报表或者审计报告来证明你的资本是否真的减少了等等……不过一般情况都没有问题。
2、规避投资风险,确保控制权不丧失。假如我投资了一个公司,占60%的股权,而另外一个股东占40%的股权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话,那我60%的股权实际上处于危险之中,因为我无法控制这家公司,一旦另一个股东想要拿走我的60%的股权,那就只能算他欠我的钱,而他欠我多少呢?实际上是他应该给我的分红加上我当初投入的那部分的钱,而这笔债务其实是可能永远拿不回来的,因为我是无力偿还他的;同样,如果我先借钱给这家公司的另一股东,而他拿着我的钱去做别的去了,那也是无力的,因为我是出资人之一,我只能求他还钱,而他却可以直接把那个他控制的60%的股权送给我,这样的话不是亏死了嘛!所以,我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就得想办法让我的出资变成我跟他之间的债务,这样就可以避免我投资的损失,同时保持我对这家公司的控制。而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我的出资以股本的形式存在下去,而不取出来,除非他能拿出比我出钱多的东西(相当于用股本来兑换我的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