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几月换届?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在每年的3月至6月期间进行,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地的具体日期。 以河北省为例,其省人大制定的《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规定,“一般应当在每年三月至八月间进行”。 当然,也有例外情况。如果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举行的,须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目前全国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启动换届工作,比如广东、山东等地。这些地区在制定工作方案的时候都遵循了中央关于基层政权建设的要求,即“一肩挑”“两委”换届时同时选,并且强调优化班子结构,提高“双强”比例等。 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的制度设计都在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权利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