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建筑为别墅?
从历史角度来看,一般认为现代主义以前(甚至包括现代主义初期)的建筑都不是别墅。 这是因为在历史上大多数情况下,所谓的“别墅”其实是一类用来居住但又与独立住宅有明显区别的建筑——它们的共性是通常具有私密性较好的户外空间、供聚集使用的室内公共空间和足够的停车位;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一定有一面或多面包裹的围墙或栅栏,至少是有作为区隔的实体界墙。但这类建筑和今天的独栋别墅相比,无论是从形态还是功能上都有显著差异。 因此我个人对如何定义“什么是别墅”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明确答案。我们只能说:在今天的语境下,当且仅当我们建造一座完全符合上述所有特征的建筑时,才能称之为「别墅」。而无论它外表看上去像什么。
不过即使我们从功能性角度为「别墅」下一个精确的定义,这个定义也仍然无法避免「历史的纠缠」。因为今天人们所认可的「别墅」的一些重要属性,例如私密性好的户外空间、充足的停车位等等,本来就是在现代主义之前慢慢发展和演化来的。
事实上,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别墅在欧美城市居民的生活中仍然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梦。当时人们大多数时间里只能在拥挤不堪的公寓里度过。虽然中产阶级也有能力购买独立住宅,但他们往往更愿意住在城区的中心,因为那里有便利的交通和完善的公共设施。
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世界进入了高速经济增长的和平时期,人们对居住的需求也从独立住宅转变为别墅。同时由于钢铁和玻璃等建筑材料的批量生产和低成本,以及以汽车为代表的新兴交通工具的出现,改变了城市通勤模式和人们生活方式,使得别墅从曾经的遥不可及变成了现实。
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现代化进程和由此带来的社会和经济变革,才创造了今天我们所说的「别墅」。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也许我们应该说:只有当一座建筑的方方面面都显露出其属于近代(甚至是当代)社会的印记时,我们才能称它为一栋「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