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如何分股份?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其实是个假命题,创业时当然要先有“鸡”(创意、产品或服务),否则叫“育雏”;但是仅有“鸡”也是不行的,还要有“蛋”(用户需求/市场空缺),不然就是“无本之木”。 所以题主说的“先有股份再找投资人”其实是倒过来了,应该是先有“蛋”再来分“鸡”。 那么问题又回来了,这个“蛋”该怎么分呢?按照什么标准来分配呢? 个人认为有两种情况需要考虑:
1. 假如你只是单干,没有成立公司,那直接分给对方的办法就有两种:
①以技术或专利作为投资加入到正在运营的公司中,你的专利作为无形资产进行估价,然后按股比计算所占的权益比例;
②如果只是想借个平台,让别人帮你推广产品,那么可以签订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过这样对方获得的收益是要交20%的收益税的,你可以通过加大广告投入的方式弥补这部分损失。
2. 若是你成立了有限公司,那就可以用公司的名义入股其他公司,这样就可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因为有限公司是以公司财产和法人(股东)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法人的出资又是在注册时候就已经确定的,不会随着公司的盈利而增加。 但是这种形式也有个问题,就是作为新设公司往往缺乏足够的资金投入,而且经营也不稳定,很难得到投资者的青睐,除非你能提供充足的理由证明你有能力让这家公司起死回生并迅速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