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可以转到外地吗?
2017年6月份,北京市发布了《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革方案的批复》(京政办函【2017】46号)文件,明确说明“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营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逐步推进业务跨境通办和延伸办理”。 从政策层面上,北京的公积金贷款是可以转至外地的。
但是转公积金贷款存在一定风险! 因为涉及到账户的资金转移、贷款的划拨等操作,可能会遇到银行拒贷等情况,导致手续无法完成。而且如果申请人选择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那么还要面临贷款利率转换的问题。 根据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缴存职工在本市以外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住建部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和规范异地贷款业务的通知》, 各城市要制定当地的房贷上限标准,超过规定额度,需提供当地户籍或工作证明才能继续贷款。 所以,如果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咨询房屋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和贷款行是否受理,能否做出审批意见。
以南京为例,外地客户想在南京贷款买房需满足三个条件:连续缴满6个月的公积金或者补交至连续缴纳6个月且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在南京没有房产;在北京缴纳的公积金可以在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采用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方式,则贷款年限与商贷的剩余还款年限一致,如果商贷剩余年限过长,将会导致公积金贷款年限过低而形成月供过高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