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邑县在成都什么方位?
大邑,古蜀国都邑之一 秦惠文王更元九年(前316年)灭蜀之战后,置蜀郡,县治设在今大邑县街子乡古城村。西蜀汉高祖刘备为帝时(221年),迁蜀郡治所至益州郡(治所在今晋宁县城南),撤销蜀郡设置广汉郡,大邑属之。 曹魏黄初二年(221年)分益州郡复设蜀郡,辖境包括大邑县在内的蜀汉故地,县治仍在今街子乡古城村。
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废并诸郡,以原蜀郡为中心设益州,大邑属之。东晋穆帝永和三年(347年),成汉政权灭亡,益州刺史周成的部将李势自立为王,国号「春」,定都于今成都市北的北川城,大邑属其管辖。 南北朝时期,大邑先后隶属于益州、蜀州、剑州。北周明帝二年(558年),改蜀州为雅州,又改雅州为剑州,大邑均属剑州管辖。隋文帝开皇十年(590年),改剑州为蜀州,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年),蜀州的治所由益州迁至此地,称“益昌城”或“新繁县”,大邑属之。
宋、元两朝,大邑先隶属于广汉郡,后归成都府。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在今安仁镇附近因筑新津堡,引灌田禾,遂形成“灌口”之称,大邑隶属于蜀州。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因避世宗胤禛讳,改“蜀州”为“崇州”,大邑属于崇州。清末,大邑全境分为九乡四场,均为盐业产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全国实行保甲制度,全县划为8个联保办事处,属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在今崇庆镇。同时,废除旧式里甲,改为保甲制,并将原属成都县的牧马山等地划归大邑县,全县划分为12个联保办事处,每保辖3-5个甲。抗日战争爆发后,大邑成为抗战后方,大批企业内迁,带动了这一地区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国共双方在该地区展开了激烈的争夺战。
1949年12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大邑,设立大邑人民委员会,隶属于川西行署区。1950年5月,撤销大邑人民委员会,成立大邑县人民政府。同年12月28日,西康省人民政府成立,大邑划归其管辖;县城驻址由崇庆镇迁至晋原镇。
1952年11月,大邑属川西区行政公署(省会设在温江)领导,1953年改名为大邑县。1955年西康省并入四川省。1960年底,灌县划归大邑县管辖。1963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都江堰灌溉管理局,直属水利部领导,局址设在灌县。1978年,灌县划归都江堰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