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怎么计提院长基金?
谢邀!这个问题问得真是时候,昨天我们刚召开了一次院长办公会,讨论了关于提高医院绩效的问题。 先给出答案吧,在现有的医疗体制下,我院无法实施你所说的“院长基金”(虽然我真的很想设立这个基金)。原因如下:
1、现有财政拨款机制下,医院的收入都是纳入预算管理的,不可能再有新的收入来源;
2、按现行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除少数项目外,大部分项目都是低于成本的,医院不可能通过增加服务项目来增加收入;
3、目前政府制定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中,没有一条与医院盈利有关联,相反,有很多指标与公益性相关(如门诊人次、住院人次、手术台次等);
4、既然没有新增的可支配资金,又要在不减少公益性的前提下提高医院的积极性,就只能从节省开支入手了——也就是说要从节约成本的角度来考虑如何增加医院收入。
于是,我们就从降低运行成本的角度对医院的收入进行了重新测算(这一过程非常复杂且专业性非常强,这里就不赘述了)。结果让我大吃一惊:仅通过对标分析,我院每年就可节约成本上亿元!若加上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新技术应用和设备更新等因素,这个数据还要翻几番。这些节约下来的钱,如果作为个人奖励分配给职工,一个科室一年可以分好几万元呢!这可是实实在在的钱啊!比什么“院长基金”都实在!
当然,节约出这些钱之后,是不是就万事大吉了呢?当然不行!因为还有一层关系需要处理——那就是政府和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非常严格,任何可能的违规支出都被严格限制。所以,要想顺利拿到这笔“超额奖励”,就必须从源头上控制成本,做到合理合规,这样才能将这部分钱真正留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