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控股关系为什么?
首先,感谢各位关注“公司法实务”! 问题中提到的是公司控制权的问题,其实这也是公司法学中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那么究竟什么是公司的控制权呢?我个人的理解是,所谓公司的控制权,其实是指能够对公司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的力量或因素的统称。这种力量或因素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资本能力(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另一类则是权力能力(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等机关的职权及具体人员的行为)。我们这里讨论的控制权其实就是指对企业具有实际影响力且可实际运作的影响力的权利主体。
从理论上讲,股东作为出资者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也就是说,只要持有一定份额的股权就可以行使股东的一切权利并据此得到相应的报酬。但实际的情况可能更为复杂一些。因为股东的权利义务可以通过股东协议、章程等方式加以规定并进行限制,其他非股东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合同方式对股东的权利进行制约甚至架空股东的权利。尽管股东是法律规定的公司权力主体,但其是否真正有效地行使管理公司的权力取决于诸多方面。
至于能否通过持股比例来实质决定公司经营决策,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这取决于是否和其他股东达成有效协议或其他安排。毕竟中国不是实行注册制,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况,所以通过持股比例来决定公司事务的做法需要慎重看待。 总之,判断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以及其具体判断标准还有待于进一步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