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遮挡阳台房?
简单说,就是房屋有阳台(或者露台),但是被遮挡了! 导致房屋的阳台(或露台)无法进行正常的通风、采光、观景等使用功能。 通常来说,我们看到的房子都有个阳台,但并非所有的阳台都能尽情享受阳光的滋润和视野的开阔;有些阳台,仅仅是作为房间的附属品,存在而已…… 因为,被其他建筑遮挡了。 这样的建筑,在南方一些城市是很常见的,在北方相对较少。
比如广州的一些旧社区,房子都很矮,但每家每户都有超大超阔的阳台,而且很多阳台之间都没有任何实体墙隔开,而是用钢化玻璃门跟卧室等分隔,这样保证了卧室的私密性,也使得室内的每个空间都可以直接看到窗外风景——这是属于老广特有的“阳台景观”。 但是如果住在6楼以上,这样的景致就会比较少见,因为楼下都是高楼大厦。 而北方大部分城市,房子普遍盖得较高,阳台一般也都设计了遮雨棚或者封闭起来,很少出现楼上无遮挡的情况,所以这种问题(遮挡阳台)并不多见。
我也很疑惑,百度查到的解释是“房屋建筑外墙外边线至相邻相邻房屋外墙外边线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 然而这个“之间怎么会有水平投影呢?!”的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因为我在网上查到有如下案例: “2018年6月4日,北京大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邻居建阳光房导致自家阳台被晒黑的纠纷案。”(来源) “去年7月份,通州一居民投诉称,楼上邻居在自家阳台上搭了一个钢结构玻璃顶的遮阳棚,将阳光全挡住了。”(来源) 这都是发生在我家楼上的事情啊…… 我家房子买的时候还没建起来;建成以后不久就看到有人在自己屋子里用钢架结构搭建起一个类似这样的棚子来遮阴,还贴上了磨砂玻璃…… 但这样还是影响到了我们,因为我们房间采光和通风本来就不好。
所以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在定义里加入这个莫名其妙的“间”字——它究竟想表达什么? 总之目前来说我是完全看不懂这条法律条文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