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生育保险办法》等规定的项目和费用。
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女职工出院时,只需结清自己应当自付的费用,应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需要回单位报销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需向医保中心提交:发票、住院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生育申报表、生育服务证(外地就医的提供准生证及异地生育申请表、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婴儿户口或准迁证;并发症的提供病例和处方、急诊记录和处方)、产妇本人银行帐号,经审核,按文件规定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