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推免?
推免生工作要强化规范管理,推免招生政策保持稳定,进一步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坚持信息公开,增加推免生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一、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校、院(系)两级“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学校推免工作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和学生工作校领导及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院(系)推免工作小组由院(系)党政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
学校推免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校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具体负责推荐和接收办法的制定、监督实施及争议事项的裁决,院(系)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学校要求开展本单位推荐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学生前三学年所有课程(包括选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或平均成绩)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15%(若某专业学生人数不足30人,按本年级本学院其他专业学生排名)。
(八)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九)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学生有关联的专利、论文等作为特殊学术专长主要证明材料,学生应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各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专门考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