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租赁属于资产吗?
经营租赁不确认资产,承租人对于经营租赁,应当将支付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如果金额不大,也可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直接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经营租赁中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摊销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合同发生变更的,承租人应将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确认方法,取决于其对不可撤销租赁的承诺期和预计的可续租期长于承诺期的租用期(以下简称“相关租用期”)。相关租用期等于或短于一年,或者可撤销的租赁,应当将支付的未担保余值的折现率作为租金的折现率,每期确认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相关租用期长于一年,不可撤销的,应当将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作为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负债的入账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相关租用期1年以内部分的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1年以上部分采用直线法进行分摊,每期确认费用,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