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股份制银行?
股份制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并按照一定的人数组成的公司。其中,每个入股者都对公司的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按一定的份额来分取盈利,并分担风险。我国《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制企业有三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票上市公司。因而股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公司。而人们常说的“股份制公司”,实际上就是指的以上市为目的,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制银行的产生是基于1979年发起的宁波和平银行,1986年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改制组建上海银行。中国首家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深圳城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6月开业。1997年6月,原国家经贸委、原中国银监会又批准了16家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革,这些企业由中央管理。
从管理体制上看,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是行厅级建制。自公司制改造之后,城市商业银行的独立性大大增强,在业务运作和银行内部管理上有着更大的自主权。从股权结构上看,深圳银行、宁波银行和南京银行前4大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20%,符合发起人不超20%,国家股不超50%的警戒线规定。
2001以来,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到2004年底,中国共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14家,其中12家已经上市。与十多年前只有几家股份制银行的情形相比,股份化银行阵容已大大扩大。2004年10月,中信银行和隆昌银行重组,新建设银行成立。2004年底,中国114家银行中有14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3家城市商业银行和248家县城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