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份构架?
1.首先,从公司设立时如何设置股东(发起人)开始考虑; 根据《公司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的资格和条件:
(一)股东为自然人 (二)股东为法人 (三)股东可以是国营企业、人民团体等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和条件:
(一)发起人为5人至200人;(二)有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法定人数的发起人;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需要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还有对作为有限责公司的股东或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的特别要求,主要是关于出资或者股本的要求。具体可参见《公司法》第二章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以及第三章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的规定。
其次,在分析了不同情形下的股东资格后,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股东不得抽逃资金,否则应当返还公司,造成公司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东如将所持有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必须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三)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四)股东依法享有知情权,有权查询会计帐簿以及其他会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