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假怎么休?
我2018年顺产的二宝,当时的规定是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前15天的产前假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明材料,直接报告给人力资源部即可,公司批准后即享受假期; 后75天的产假需要出示“生育服务证”、“病历首页复印件(包含妊娠检查结果)”、“出院小结复印件”等证明,经人事部审核合格后安排休假。由于我是在老家生娃所以这些证件都是提前开好寄过来的。
2019年的4月1号,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修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决定》。 修订后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女职工保健特别规定》将原条例中“正常生育的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修改为“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产假”,并且明确“产假包括产前假和产后假”。 现在生育一胎或者二胎的孕期都可以享受产假待遇,但是需要注意产前产后都需要有医嘱或者住院记录作为凭证。
当然,无论是一胎还是二胎,只要是在职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都属于免费医疗范畴,在产检和住院的时候都能享受到相应的福利政策。 另外,根据现行法律,无论是产假还是陪产假,用人单位均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而给予降职、降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