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基金可以当gp么?
不可以,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只能以投资人为对象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其他当事人提供担保等变相债务承担,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民间借贷、资金借贷、P2P 网络借贷、互联网小额贷款等业务。
虽然目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二级市场交易并未禁止,但存在监管套利的潜在风险。由于缺乏明确的行业规范和标准,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行为也可能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同时,如果私募基金管理人利用其在金融领域的资源和优势地位进行不当得利或侵占,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另外,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公告,备案的私募基金只能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股票多空操作;并且明确规定,同一管理人在不同托管人处备案的多只基金,原则上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所以即使是同样的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基金产品,也不能在同一项目上进行投资。这也就使得通过“母子基金”模式实现杠杆融资的目的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