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五行属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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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有点久远了,不过,就当科普一下吧! 五行是中医的基础理论之一,它主要阐释了自然界(天地)和人体的关系,用“木、火、土、金、水”5种物质属性来概括说明自然界的变化规律,并用以指导人体的生命活动。

其实,“金”并不属于五行中的一行,在古代文献中,“金、水、火、木、土”被称为“五德”;而“阴阳”并不是一种实体物质,而是一种运动状态,它可以与五德、五色等组合在一起,用来解释自然界的各种现象。

后来,东汉的著名医学家王叔和把“气”引入了五行之中,他在《黄帝内经·上古天真论》“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的基础上,提出了“法于阴阳,顺于五行,食饮有节,起居有常……”的养生之道,并在《黄帝内经·金匮真言论》中进一步阐述了五脏与五行之间的关系——

肝属木,心属火,脾属土,肺属金,肾属水。

肝为将军之官,心为君主之官,脾为气血生化之源,肺为宰相之官,肾为做功之本。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木旺则血充,火旺则气化,土旺则脾运,金旺则肺气盛,水旺则肾脏安。

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木旺破土,水旺冲火,火旺焚金,金旺伐木,土旺制水。

当然,这个五行学说的诞生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

在商周时期,人们将世界分为东、西、南、北4个方位,每方对应一个神兽:东方青麒麟,西方白虎,南方朱雀,北方玄武(龟蛇合体)。每一方位还有相应的颜色,风调雨顺,万物生长。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儒、道、墨等家开始将五行分配给天、地、人三才,并以此来说明自然界的变化和人身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关系。当时虽然出现了“金、木、水、火、土”的说法,但还没有纳入“阴、阳”的概念。

秦越人《内经》时代,“金、木、水、火、士”已经被纳入“阴阳”之列,并有“三阴”“三阳”之分。同时,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也有了明确的表述。

两汉时期,天人感应,阴阳五行成为哲学基础,并被引入中医药学。张仲景在《素问·脏气法则》“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的基础上,提出了“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的治病纲领,并以五行配五脏,创制了著名的“五苓散”——

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桂枝者,阳中之太阳,通十二经,除邪热,生津液; 茯苓者,土中之君药,益气补中; 猪苓者,泽泻之佐使,淡渗利水。 三药合用,一阳升发,津布气行,湿热消,小便通。

唐宋以后,阴阳五行更是与七情(喜、怒、忧、思、悲、恐、惊)六欲和五脏六腑以及经络穴位联系在一起,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熟悉的中医基础理论。 而那些五行相克的疾病名称也是来源于此——“心火炽盛”“肺金不生”“肝木横逆”“脾土不振”“肾水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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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为金木水火土。一般认为,金的特性严肃、收敛,有刚毅之气,其色白,生长在西方,四季中的秋季为金行当令的季节,对应的五脏是肺,喜怒哀乐四种情绪中,西方对应忧,五音中的商音入西方。人体背部和大肠、皮肤毛发等属于西方,与西方性质相同的药物味辛,而有止汗,固表等作用。木的特性风烈放散,有生发之气,其色青,生长在东方,四季中的春季为木行当令的季节,对应的五脏是肝,喜怒哀乐四种情绪中,东方对应怒。五音中的角音入东方。人体的头部,两胁和肝脏、胆及筋腱属于东方,性质类似药物味酸而有疏肝解郁、舒筋等作用。水的特性积水寒冷,其色黑,生长在北方,四季中的冬季为水行当令的季节。对应的五脏是肾,喜怒哀乐四种情绪中,冬季对应恐。五音中的羽音入北方。人体的下肢、腰部、头发及肾脏、膀脱和骨骼属于北方,与北方性质相同药物味咸而有滋补肾精和壮腰强骨等作用。火的特性温热、轻扬,有升发生发之气,其色赤,生长在南方,四季中的夏季为火行当令的季节。对应的五脏是心,喜怒哀乐四种情绪中,南方对应喜。五音中的宫音入南方。人体的上三角包括肩、前胸、心脏、血络及舌。

土的特性松散、化育,有生化万物之气,其色黄,四季中的长夏为土行当令的季节,对应的五脏是脾。五音中的微音入中央,人体的腹内消化系统和肌肉、唇口等部位均属于中央,与中央性质相同药物味甘,有健脾和中及调和等作用。

五行的顺序,是按木、火、土、金、水的相生顺序,若按五气运行方向排列,则呈一圆圈,即木→火→土→金→水→木,五行相生构成周而复始的运动形式,在五行所构成的循环体系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和“我生”两面,“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因此五行的生我关系又称母子关系,一般认为,子气旺能够助母气更旺,母气不足能够被子气所补,母气有余能够制约子气的过盛,母气不足能够被子气所侮。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土→水→火→金→木,其关系与相生产生的母子关系相反,五行相克所形成的也是周而复始的循环关系,相克关系中也有“克我”和“我克”两面,“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故相克关系也称胜不胜关系或所胜、所不胜关系,如木所胜为土,所不胜为金,在相克关系中有“克我”者衰而“我”可成倍相加“克”之,而“我克”者旺能够更倍地“克我”,其规律是相侮而胜,相生则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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