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法行为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违法包括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主要有: 1.不作为; 2.乱作为(即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3.实施行政许可; 4.参加行政事业性收费; 5.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6.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上述行为中,大部分同时构成违法犯罪。
(二)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主要指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主要包括: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如聚众闹事、寻衅滋事、暴力抗法等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如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物品危及公共安全行为;
3.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行为,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行为;
4.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如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
(三)侵犯财产权的行为。主要是违反财产法律的规定,侵害公民合法的财产所有权或者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