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表决权利是什么?
股东享有表决权的股份,主要以股东所持股票在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前的最后交易日的收市时刻该股份的归属为准,即持有多少有表决权的股份就享有多少次的表决权。每一股股票,具有一个表决权。但如某公司规定 100股可选举董事一名,则可将一个表决权看作1/100个基本表决单位。
按西方国家公司的实践,表决权可随股票的转让而转由他人行使,也可授权委托他人行使,但被选举为本公司董、监事者和被法院判决限制行使股东表决权者除外。
对股份公司的一些重大事情,如选举董事会,决定股息分配方案,公司改组、合并等,都要召集股东大会,股东享有的表决权可用来表示对这些重大事情的赞成或反对。按西方国家惯例,在有关选举董事、决定股息分配等一般股东大会上,由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出席会议的股东赞成即可通过有关决议,而对有关改组、合并、修改章程等重要事项,则必须由持有2/3(美国规定是80%)以上表决权的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赞成时方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