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会强制收回吗?
现在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与借贷,几乎每个人或者公司都在经营期间有过向银行借贷款项或为他人借贷提供担保。但是,一旦银行要对这些项目进行处置时,由于经济周期的原因或借款公司的经营不善,产生的坏账数目之大是银行难以承受的,加之贷款回收周期漫长,这也使得银行在追求权益最大化时只能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收回贷款。
收回方式
1、银行自行讨债:对于自己放出的贷款,银行会有专门的人员去进行追收工作,俗称“催债人员”。他们的工作就是找到借款企业,追收下欠的贷款,协商新的贷款期限,与借款企业共渡债务危机。
2、法律诉讼:如果借款企业不主动履行债务,银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企业立即归还贷款、支付利息、承担诉讼费用。经过法院审判后,如果贷款企业拒绝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书,银行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3、转让债权:银行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的会议招商,寻找有资金实力的企业参与合作。合作方式是根据资金机构的资金成本决定催收策略,以最大化回收债务成本为目的。
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提高应收账款的收现率是目前减少银行的不良贷款最理想也是最好的方式。企业在取得应收账款时,就要预知可能发生的风险,通过加强管理,努力降低应收账款的风险。例如,针对企业应收账款额大、回收期长的实际,可以在还款到期之前,主动派人到相关企业进行清查,确定对方具体的还款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改变收账策略,尽可能地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力争在债务到期前收回款项。在清账策略方面,对于超过规定时期尚未归还的钱款,可以发送催款通知,要求对方在指定的时间内予以还款,在通知中,可以对还款期限予以展期,但展期不得超过原货款到期日,对逾期的货款可以收取违约金。对于确无归还可能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但要注意诉讼费和相关费用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