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可以贷款吗?
1、所谓“基本农田”,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期限(一般为十年)对土地利用进行规划,以保证粮食生产的用地,属于不可挪动用地; 2、一般来说,基本农田是不可以抵押贷款的,因为其性质不允许改变用途用于非农建设。但是,如果承包方将耕地、林地的农用地使用权作为出资,与其它形式合伙创办企业,并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协议,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且取得了法定机构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该部分土地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依法进行抵押。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操作难度较大,因为银行难以判断耕地、林地的农用地使用权的财产价值,而评估公司一般也不接受这种业务的评估。同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处于法定机构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之中,并且没有设定物权负担。否则,不能取得银行的贷款。
3、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法律规定禁止占用和毁坏基本农田,但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为了耕作需要也可以临时使用或占用的。 如果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面积不是建设用地或者耕地而是基本农田,并且合同约定租赁目的是非农业建设的,那么,该约定就是违法的,租赁合同也是无效的。 但如果是农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农用设施的建设,例如,为了灌溉的需要修建的水渠,为了农业机械进出的道路等,则是合法的。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主要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独转让。但土地的所有权和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分别转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取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只要不破坏土壤结构,不影响耕种,可以在承包地上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