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A类投资者?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3条规定,将证券交易的参与者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正规经纪商”(Registered Broker) ; 第二类是“正规做市商”(Registered Dealer); 第三类是“非法交易者”(Unregistered Persons)。 “非法交易者”是没有经过注册而进行证券交易的人。包括个人和没有登记为公司的合伙企业,以及一些未注册的交易所、市场和企业。
《证券交易法》要求所有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的机构都必须申请成为SEC认可的交易运营商(RTCA),并得到注册。只有注册后的交易运营商才能提供证券交易的服务。 根据1938年《信托契约法案》,除了公司可以设立信托之外,个人是不允许设立信托的。所以一般投资者都是通过购买基金来投资。 美国共有4000多家投资公司,这些公司按资产管理规模划分,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 大型跨国性专业投资机构: 典型代表是贝莱德Blackrock与道明塞恩DWS。前者管理资产6.3万亿美元,是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后者管理资产5.4万亿美元。 这两家公司的客户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人。
中型全国性综合型投资机构: 这类以富达Fidelity为代表,管理资产约3万亿美元。
小型地方性金融机构和投资咨询公司: 这一类的公司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