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存续还是在营?
首先,从严格意义来讲,这两个词并不是同一类概念;其次,从日常使用的场景来说,一般非行业内的人也不会区分二者之间的细微差别。本答案仅限于介绍两个词汇在特定情况下的区别,以及如何选择使用的问题。
问题:企业存续还是在营?
回答:法人单位注销与主体消灭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范畴。 法人单位注销是市场退出的一种方式,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公司》第178条规定,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可以解散的情形之一就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出现破产原因”等;第206条第3款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同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注销登记是指: “因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而终止公司资格的具体登记。 ”法人单位注销意味着该法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消灭,其权利义务由继受主体享有和承担。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2条第2款进一步明确了“注销登记”的涵义: “注销登记是指原登记机关决定撤销或吊销执照后,应办理注销手续,公告停止营业,收缴执照。 ”法人单位注销登记后,其主体地位归于消灭。 但是,并非所有的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都会导致其主体资格消灭。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吊销营业执照仅意味着市场主体丧失经营范围中所列项目的经营资格,并不一定产生法人资格消亡的法律后果[③]。对于具备继续经营条件的吊销企业经营活动的认定,应当采取审慎的原则加以对待。
一般情况下,企业法人被吊销执照后在注销前,以企业的名义所从事的行为,以及产生的后果,应由其投资人承担。但该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