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违禁品有哪些?
在地铁上发生的事故,大部分都是因为乘客没有看好自己随身物品造成的。 常见的有被挤掉或者丢失了随身携带的行李、钱包等财物而向民警求助的;也有因为坐过站与司机交谈时太过激动致使其一时忘记自己身处何地而跳下轨道的;还有因为睡得太沉而踩空掉下站台的…… 这些意外虽然发生在乘客身上,但究其原因还是因自身疏忽大意导致的。在民警日常工作中,也有很多因乘客自己的原因造成损失的,例如因为看短信、看微信而不小心将自己随身携带的钱包落在地铁站厅内而被他人捡走从而造成财产损失的;还有在乘坐地铁时将手机放在座椅上,由于视线一直看着窗外导致手机被偷走的等等。总之,在乘坐地铁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时刻看紧钱物,防范于未然。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下列危害轨道交通设施安全以及扰乱轨道交通运行秩序的行为:
(一)破坏损毁、移动拆除轨道交通地面标志或站内设施;
(二)在高架线路桥梁上及附属建筑物附近堆放杂物、倾倒垃圾;
(三)在地下通道、出入口及通风道等处堆放杂物、阻塞交通;
(四)在轨行区及其周边擅自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车站及专用通道入口外50米范围内停放机动车辆或者给车辆加油;
(六)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
(七)在站台门、升降设备口处挤、拥、推搡,强行进出厢式电梯;
(八)在车站出入口、通道或其他区域随意蹦跳、踢打、放置障碍物;
(九)在列车车厢内吸烟和点燃明火;
(十)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倚靠侧板、逆行、嬉闹、扒伤他人;
(十一)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攀爬、玩耍;
(十二)其他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威胁应急救援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