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可以出去吗?
在2019年7月2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上海法院推进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相关意见并介绍了典型案例。 据悉,此次发布的《关于“加梯”案件审理的相关意见》共九条内容,包括明确了民事法律关系和诉讼案由,统一裁判标准;确定以业主自治与政府引导相协调的原则处理“加梯”中的矛盾纠纷等核心内容。 在司法实践中,上海法院将“加梯”案件的案由确定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其中涉及物权保护、相邻关系、业主大会成立难及决议效力、业委会监督职责等内容。同时,明确对于“加梯”过程中产生的相邻关系争议以及因征收补偿产生的争议,法院应当依照相应法律作出判断。
本次发布《若干意见》首次确定了“加梯”案件审理的若干原则,具体包括: “加梯”中涉及公共利益和多数业主合法权益的保障,既要保障“加装电梯”的顺利实施,又需要考虑对低层住户权益的保护。
因此,除依法自愿外,还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司法实践探索有利于推动“加梯”工作发展的路径方式。同时,注重发挥社区自治功能,积极引导居民形成“加梯”共识,调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二是坚持权利公平与义务平等相结合。“加梯”作为重大事项,应通过法定程序依法表决决定,不得违法侵害未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业主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利益平衡与风险分担相结合。既要及时化解矛盾,促进各方利益最大化协调,也要充分考虑“加梯”可能带来的噪声影响、采光影响、房屋折旧、价格波动等方面的风险,做好相应防范处置工作。四是坚持实事求是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根据不同的历史背景、建筑类型、小区环境等情况,分类指导,统筹兼顾多方利益诉求,力求“加梯”方案科学可行,切实可行。
上海法院还将建立“加梯”案件审判的协调联动机制。为深化“加梯”案件专业化审判,提升审判质效和社会效果,市高院民一庭将与各基层人民法院共同组建“加梯”案件专业审判团队,由辖区基层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负责人担任负责人,并指定辖区内专门合议庭或专业法官工作室负责“加梯”案件的审判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