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贷款需要利息吗?
政府对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政策:对有生产经营能力或生产经营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金融机构(含农商行)5万元以下、贷款期限1-3年的小额信用贷款产生的利息,按照年率3%给予财政贴息。即:贫困户支付7%的利息,财政补贴3%的利息。贫困户还款后,由县扶贫办负责收集贫困户身份证复印件、一辈通存折复印件、贷款合同书复印件、还款证明,填写贫困户贷款财政贴息申请表,提交农商行审核(农商行提出拟贴息的审核意见),县扶贫办审核后,提交县财政拨付到位。
对不具备生产经营能力(劳力),确无偿还能力,或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偿还的贫困户,获得农商行5万元以下的小额信用贷款,农商行可办理贷款展期,延长还款期限或减免利息(县财政按年率3%给予农商行适当补偿),或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给予代偿(代偿资金可全额抵扣单位和个人定点帮扶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