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考哪四门科目?
2015年9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5年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备案结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18号),公布了2015年全国高校招生章程备案结果。 按照相关规定对各高校招生简章进行了严格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误导性信息等情况。
经审核各高校公布的简章符合相关规定并正确完整。因此没有发现存在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违规情况。但是部分院校在宣传中出现了夸大宣传或不实的表述,我们予以通报如下: 一、北京大学: 在招生章程中提到“我校招收的保送生包括外国语语种为非英语考生的外语类保送生来京学习时,将安排到外国语学院英语系进行培养。”对此,请学校认真研究招生政策,准确解释和宣传相关政策规定,避免产生误解。
二、中国人民大学: 招生简章中明确说明:“按报考专业不同,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为1:1.2至1:1.5左右。”,但学校在招生宣传材料中将这一内容写成“原则上录取比例不超过1:1.5”。对此,请学校修改招生章程,准确解释和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同时,要加强校内的招生宣传培训工作,保证所有招生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口径一致。
三、中国政法大学: 招生简章中明确说明“各专业招生人数与往年相比变化不大”“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与往年相比变化不大。”但在招生宣传材料中对上述信息大篇幅予以删减,仅保留“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的内容。对此,请学校修改招生章程,准确、全面的解释和宣传相关信息;同时,加强对招生宣传资料的审定把关力度。
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为:“北航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全部安排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信息中进行体检、政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批次进行投档录取,择优录取。各批次录取的最低分数线由各省级招办划定并公布。北航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和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北航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生源分数统计排序结果确定投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而在此后的招生工作过程中,学校通过张贴海报等途径对招生方式进行介绍,将本应在招生章程中公开的内容作为单独的宣传内容发布。由此可能导致社会认知与招生政策之间产生差异。
对于以上四点错误,希望各学校认真加以重视,切实规范自身宣传活动,避免出现类似情况。